11月22日,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常态化报名流程的通知。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计划安排,我省的鉴定计划周期由按季度组织调整为每月组织鉴定考核,现将报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补考考生报名时间
补考考生报名时间为每月15日8时-17日20时。补考报名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二)新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审核
集中审核期为每月18日8时-21日20时。该时间段,鉴定站将根据当月鉴定计划,对预报名排队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纳入本批次鉴定库。
★考生预报名资料为空资料的或连续3次未正确提交报名资料的,鉴定站将直接驳回资料审批,被驳回人员将重新参加预报名排队。
(三)批次增加人员
由于原报名本批次人员部分未缴费导致鉴定计划空缺,鉴定站将适时根据鉴定计划临时增加鉴定人员,继续对预报名排队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纳入本批次鉴定库。该部分人员请在收到缴款短信3天内完成缴费。
(四)缴费
补考报名成功及新报名已纳入本批次鉴定库人员凭缴款码进行缴费,鉴定费用缴纳截止时间为每月24日20时,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
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统一缴入福建省财政厅非税代缴账户。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00元/人,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15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50元/人,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200元/人。
1.缴费: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本次鉴定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缴款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财政电子票夹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2.发票开具:凭缴款码或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http://220.160.52.215:8090/billcheck/)“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注意:鉴定费用缴纳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20时,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资格。需要开具单位发票的,请在报名时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准确的工作单位名称信息;开具个人发票的,工作单位可填写姓名。
鉴定站将不再每个月发布鉴定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个人账号和短信信息,以免错过鉴定。
原文链接:
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598
 
本文链接地址:http://sddy.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98962.Html
资讯公告
2022-11-22
11月22日,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常态化报名流程的通知。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计划安排,我省的鉴定计划周期由按季度组织调整为每月组织鉴定考核,现将报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补考考生报名时间
补考考生报名时间为每月15日8时-17日20时。补考报名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二)新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审核
集中审核期为每月18日8时-21日20时。该时间段,鉴定站将根据当月鉴定计划,对预报名排队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纳入本批次鉴定库。
★考生预报名资料为空资料的或连续3次未正确提交报名资料的,鉴定站将直接驳回资料审批,被驳回人员将重新参加预报名排队。
(三)批次增加人员
由于原报名本批次人员部分未缴费导致鉴定计划空缺,鉴定站将适时根据鉴定计划临时增加鉴定人员,继续对预报名排队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纳入本批次鉴定库。该部分人员请在收到缴款短信3天内完成缴费。
(四)缴费
补考报名成功及新报名已纳入本批次鉴定库人员凭缴款码进行缴费,鉴定费用缴纳截止时间为每月24日20时,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
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统一缴入福建省财政厅非税代缴账户。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00元/人,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15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50元/人,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200元/人。
1.缴费: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本次鉴定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缴款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财政电子票夹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2.发票开具:凭缴款码或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http://220.160.52.215:8090/billcheck/)“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注意:鉴定费用缴纳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20时,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资格。需要开具单位发票的,请在报名时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准确的工作单位名称信息;开具个人发票的,工作单位可填写姓名。
鉴定站将不再每个月发布鉴定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个人账号和短信信息,以免错过鉴定。
原文链接:
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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